居家檢疫擅離住所 北市衛生局再罰8人各1萬
余燦華指出,為確實追蹤居家檢疫的民眾,除了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配發的智慧型手機外,也會直接使用民眾的手機進行設定,並且會密切、不定時進行現場訪查;此8位擅離指定住所的民眾,都是由區公所現場訪查發現而通報裁處,遭查獲民眾也都坦承短暫外出,全數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分別處新臺幣1萬元罰鍰。
北市衛生局提醒,具疫情流行地區旅遊史的民眾,入境後須確實配合防疫政策,依據「旅客入境健康管理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規範,於指定住所落實居家檢疫、不得外出;若違反規定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處罰,並立即執行指定處所強制安置。
余燦華表示,為使裁罰能有標準,北市訂定裁罰準則,第一次違規罰鍰1至7萬元。統計17日止,北市因民眾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共開罰32人,依情節輕重,分別開罰1萬元罰鍰計有27人、7萬元罰鍰計有4人;違反居家隔離規定遭開罰6萬元罰鍰有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