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失聯 北市開罰4人各7萬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為防止中國武漢肺炎疫情發生群聚感染,14日內具中國旅遊史、確診病例接觸史的民眾入境後須進行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而台北市衛生局表示,統計至15日為止,北市共已開罰24人,其中23人違反居家檢疫、1人違反居家隔離規定,最高可罰15萬元。

衛生局疾管科長余燦華表示,北市15日針對違反居家檢疫的2位民眾開罰,其中1人未配合居家檢疫擅離指定住所,經區公所人員現場訪查發現後,處1萬元罰鍰;而另1人則因填寫地址不實,且多次提供錯誤地址,致里幹事徒勞往返、查訪無人而通報,遭衛生局裁處7萬元罰鍰。

此外,台北市日前有一名自深圳入境的民眾,於2月初入住某酒店進行居家檢疫後,卻自行要求移轉至他區酒店,隨後又因個人因素自行退房,遭區公所通報違反居家檢疫規定並開罰。衛生局重申,尚未解除居家隔離、檢疫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衛生局強調,當前的首要之務是決戰境外,強化第一線檢疫網,並在國內建立第二線社區防禦網的「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阻隔具高風險的返國民眾,是考量民眾曾具流行地區旅遊史,為掌握對象健康狀況,進行居家檢疫作業,避免造成社區感染。如違反規定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6條及69條處最高15萬元罰鍰。

衛生局指出,依情節輕重,民眾首次違規可處1萬至7萬元;第二次違規則處5萬至11萬元;第三次違規處9萬至15萬元。據統計,截至109年2月15日止,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開罰1萬元罰鍰計有19人;7萬元罰鍰計有4人,皆為失聯者;而違反居家隔離規定遭開罰6萬元罰鍰有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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