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追加指控華為詐欺竊密

美國司法部2019年1月宣布起訴華為及其副董事長孟晚舟(圖),2020年2月又追加指控。(Getty Images)
美國司法部2019年1月宣布起訴華為及其副董事長孟晚舟(圖),2020年2月又追加指控。(Getty Images)

【記者林燕/綜合報導】
美國司法部週四(2月13日)對中國電信設備商華為追加新指控,指華為密謀從6家美國科技公司竊取商業機密,以助其自身發展壯大。

司法部週四指控華為及其代理人違反《反勒索及受賄組織法案》(Racketeer Influenced and Corrupt Organizations Act)。起訴書還包含華為違反國際制裁,與伊朗、北韓等受制裁國家交易的新指控。

在新的起訴書中,美方將起訴對象擴大至華為、華為的4個官方或非官方子公司——華為設備公司(Huawei Device)、華為美國子公司「華為設備美國公司」、華為的美國研究機構Futurewei及華為伊朗子公司「香港星通」(Skycom),還有華為副董事長兼財務長孟晚舟。

美方追加指控指華為竊取美國多家科技公司「從網際網路路由器原始程式碼、蜂巢式天線技術,到機器人等有關的非公開智慧財產權」。華為及其子公司隨後再將這些不當竊取的收益所得,再投資到美國在內的全球業務中。

華為建立不公平競爭優勢

起訴書列舉華為的竊盜手法,如先與智慧財產權所有人簽訂保密協議,然後不當盜用智慧財產、違反協議條款;有時他們也招募其他公司的雇員,從而不當獲得前雇主的智慧財產;或使用代理人(例如研究機構的教授)來獲取技術。

為了竊取智慧財產,華為甚至制定計畫,獎勵從競爭對手處獲得機密訊息的員工。華為明確規定,提供有價值資訊的華為員工,將獲得公司的經濟獎勵。

起訴書指,藉由竊取外國公司的技術和智慧財產權,華為得以大幅度降低研發成本和相關的產品延誤,使其具有明顯而又不公平的競爭優勢。

而華為在被指控存在不法行為時,卻一再向美國官員,包括聯邦調查局探員和美國國會議員撒謊。華為還進行阻撓行為,以盡可能降低在美國遭遇訴訟和刑事調查的可能性,包括最終導致起訴的調查。

起訴書還增加了對華為及其子公司違反美國、歐盟、聯合國制裁,跟指定國家或地區從事商業和技術計畫的新指控。華為的內部文件顯示,它與伊朗及北韓進行業務往來,伊朗的代碼是「A2」、北韓為「A9」。

華為案將在紐約布魯克林的聯邦法庭和華盛頓州西區聯邦法院審理。

指使他人犯罪者亦將受審

值得一提的是,週四使用的《反勒索及受賄組織法案》專門針對敲詐勒索,並允許審判曾指使或幫助他人犯罪的集團領導人。該法案彌補了法律漏洞,令指使他人犯罪者,即使沒有親自犯罪也將受到法律制裁。

華為是全球最大的電信設備製造商,美國司法部於2019年1月指控華為涉嫌銀行和電匯詐欺,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及妨礙司法公正,同時啟動對孟晚舟的引渡程序。

華為否認美國指控。而孟晚舟已於2018年12月在加拿大轉機時被捕,她辯稱自己無罪,反對被引渡到美國接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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