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去年違規食藥粧廣告裁罰6千200萬 化粧品最多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陳怡婷。(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陳怡婷。(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

北市衛生局統計108年違規廣告查緝成果,食品、藥物及化妝品3項違規廣告共開罰1,238件、裁罰6,206萬5千元。其中,化妝品項總裁罰件數、金額都是最高,共計706件、裁罰2,577萬5千元(41.5%),其次為食品485件裁罰金額2,543萬元(41%),第三為藥物47件裁罰1,086萬元(17.5%)。

北市衛生局進一步分析,違規化妝品以宣稱除皺、除紋類占第一位,共187件(26.5%),其次為宣稱消炎、消腫類共138件(19.5%),除斑、防晒類共132件(18.7%)居第三;違規食品廣告以宣稱減肥瘦身類占第一位,共109件(22.5%),其次為提升免疫力類68件(14%)及宣稱顧眼睛類48件(9.9%)分居2、3位。

以違規廣告媒體分類統計分析,網路廣告違規最多,共有744件(60.1%),其次為電視共325件(26.3%),最後為雜誌與報紙115件(9.3%)。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陳怡婷呼籲,網路購物風險較大,消費者應先確認網站有無廠商名稱、電話、地址等完整聯絡資料揭示,如果僅留行動電話或E-Mail,仍無法確認販售者身分,無法保障購買商品之安全及合法性,應盡量在合法商店購買產品,以保障自身消費安全及權益。

陳怡婷提醒,民眾購買食品、化妝品前應停、看、聽。「停」:冷靜思考是否確實有需要及對健康是否有幫助;「看」:閱讀包裝或標示上之相關資訊;「聽」:請教醫師或營養師等相關專業人員之建議,才能正確選購真正對自身狀況有助益的產品,切勿輕信太神奇、太吸引人的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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