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件被動賄選案 南市立委候選人提告澄清

台南市立委候選人李武龍(右)向南檢控告,一名李男替他賄選。圖為李武龍資料照。(中央社)
台南市立委候選人李武龍(右)向南檢控告,一名李男替他賄選。圖為李武龍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台南檢調起訴全國首件幫助賄選案,檢方指出,台南市第二選區立委候選人李武龍向南檢控告,一名李姓男子自行以未立案工會發展協會名義吸收會員,並以超過會費價值的優渥餐會、旅遊等福利替他賄選。檢方於2日依賄選罪嫌起訴收押中的李男。

檢方指出,涉案的李男設籍台南市麻豆區,他於去年11月16日參加李武龍的競選總部成立大會,李男對李武龍心生支持之意,便以尚未立案的台南市麻豆魚丸豬肉工會發展協會名義,向麻豆區、善化區的不特定選民散發他自行掛名李和順、李武龍兩父子為會長與顧問頭銜的協會宣傳單。

檢方查出,該傳單內載明只要付1,200元會費,即可於1年內免費前往特約餐廳用餐4次,且每次每人餐費至少400元;「每年全省旅遊10次以上」,旅遊另繳費用,且會員及家屬均可折抵旅遊費用200元;加入會員者另可獲得「魚丸8顆、香腸5節及可口奶滋餅乾2條」,總價值174元至184元不等。

檢方認為,李男以此讓會員獲得賄賂的不正利益,合計每人每年總價值至少逾3,774元至3,784元,顯已超過1年所交的會費。李男並於散發宣傳單邀集會員時,以LINE通訊軟體或口頭請求第二選區選民加入會員、投票支持李武龍,並以此方式向王姓及林姓2名男子期約賄選。

檢方表示,李男涉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的期約及行求賄選罪嫌。李武龍於去年11月下旬到南檢控告李男,他強調,他與李男素昧平生,李男冒用他與他父親的名義對外成立社團、招攬會員,他並不知情也絕未授權;李男對外的詐欺、斂財行為已在選區造成影射他賄選的負面影響,破壞他的名譽,因此他必須提告、捍衛自己的名譽與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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