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明年元旦 百貨及購物中心內禁用免洗餐具
環保餐具帶了沒?行政院環保署108年8月公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新增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消費者現場食用時,不得提供免洗餐具之規定。垃圾減量自源頭做起,桃園市府已開始推動減用一次性餐具,自明年1月1日起,對所屬13處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進行稽查管制,內用飲食不得提供免洗餐具,違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桃園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環保署加嚴全國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及量販店內用餐飲不得提供免洗餐具的規定,今年8月份環保署發布後,環保局就積極與轄內的各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溝通,期間也召開2次「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法規說明及研商會,桃園市將分二階段進行管制,有關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將自109年1月1日施行;另量販店部分則自109年5月1日施行。與台北市、新北市等生活圈同步統一實施。
據統計每年約有800萬噸塑膠垃圾成為海飄垃圾,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已是國際趨勢;禁用免洗餐具上路,相關業者都表示樂觀其成全力配合政府政策,減少垃圾量,對於實施日期與方式很快達成共識。
桃園環保局將在12月進行相關業者輔導訪視與加強宣導,同時規劃明年元旦展開第一波的稽查工作。環保局呼籲民眾養成自備環保餐具的習慣,減少「使用一次即丟棄物品」之使用,改變一個飲用習慣就能讓環境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