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中國日報》在美非法投放中共宣傳物

中共通過海外媒體插頁輸出中共喉舌《中國日報》,引發美國國內關注。示意圖。(Getty Images)
中共通過海外媒體插頁輸出中共喉舌《中國日報》,引發美國國內關注。示意圖。(Getty Images)

【記者林燕/編譯】

熟悉美國《外國代理人註冊法》(FARA)的專家指出,中共國家媒體《中國日報》(海外版,China Daily)未遵守聯邦法律,沒有公開其在《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等美國報紙上的宣傳費。

「華盛頓自由燈塔」(Washington Free Beacon)網站18日刊文說,《中國日報》數十年來一直在美國主流媒體上投放宣傳物,但直到2012年才向美國司法部報告其宣傳行為。在其公開承認與美國報紙的合作關係之後,中共喉舌仍一而再、再而三地違反聯邦規定。

中國共產黨的官方喉舌《中國日報》迄今已經在美國報紙上發表了數百篇的宣傳文章,這些文章看起來就跟美國報紙上的普通新聞報導一樣。根據美國的法律,外國代理人可以在美國境內投放廣告,但《中國日報》並沒有遵守《外國代理人註冊法》、向美國政府提供其購買出版物的完整信息。

在查閱《中國日報》多年的FARA申請後,專家們告訴「華盛頓自由燈塔」,《中國日報》未能提供支出活動細目和在線廣告副本,同時還有一些違反聯邦法律的填報遺漏。

在過去7年,《中國日報》一共在六家美國報紙上購買了500個印刷頁面,以及投放了700多個在線廣告。這些廣告和印刷頁面看起來像新聞文章,內容上都是正面宣傳中國共產黨治下的新疆、西藏和香港;可笑的是,這些宣傳內容與《華盛頓郵報》、《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等記者製作的實際新聞故事並存。

眾議院軍事委員會成員、共和黨眾議員班克斯(Rim Banks)曾點名批評《中國日報》,同時要求配送部門不應將《中國日報》的插頁分發給國會議員辦公室。他說,美國報紙用信譽換廣告費,「令人噁心」。

FARA規定 凡進行兩人以上的傳播 外國代理人應報告

美國聯邦法律要求外國代理人報告並提供其在美國「兩個或更多人之間傳播或流傳的」所有宣傳品副本。國際政策中心「外國影響力透明度計劃」主任本·弗里曼(Ben Freeman)表示,《中國日報》的廣告插入內容必須符合這些要求。

「很明顯,刊登在《華盛頓郵報》、《華爾街日報》或任何大型媒體上的廣告將被分發給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他說。

《中國日報》於1983年在美國司法部註冊為外國代理人,但29年來未在其半年度報告中披露其與美國報紙之間的商業關係。直到2012年,《中國日報》才開始提供相關報告給司法部。

《華郵》發言人證實,其與《中國日報》的插頁廣告已有30多年的歷史。只是從2012年開始,《中國日報》每年以「中國觀察」(China Watch)的插頁廣告進入《華盛頓郵報》。「中國觀察」是《中國日報》扶持的「高端智庫平台」。

FARA律師羅森斯坦(Joshua Rosenstein)說:「如果他們早在2010年就在《華盛頓郵報》上投放付費廣告,那他們應當需要詳細說明此事。」顯然,《中國日報》在2012年之前未能報告廣告,這已違反了FARA的披露要求。

《中國日報》至今仍在違反美國FARA法律

這兩位專家羅森斯坦和弗里曼查閱了《中國日報》11月提交給司法部的最新報告,他們一致認為,《中國日報》仍在繼續違反美國的法律。因為報告將所有支出歸為兩類模稜兩可的類別:「銷售商品總成本」和「運營支出」,這是法律不允許的。

兩位專家說,《中國日報》應該細分開支,詳細說明每次購買廣告要向每份報紙支付多少錢。而且就是含糊披露也很清楚表明,《中國日報》的資金來源是中國共產黨,資金是該報駐北京辦事處電匯給其美國分行,去年一年是1,180萬美元。

響應性政治中心(Center for Responsive Politics)的統計顯示,《中國日報》是FARA註冊實體中的經費預算第九高的機構。

美國企業研究所研究員扎克·庫珀(Zack Cooper)表示:「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中國(中共)政府認為自己不能從中獲得任何回報的話,那麼他們就不會在每家(美國的)主要報紙上投入這麼多資金。」

值得一提的是,《中國日報》在美國媒體上投入的廣告支出在2016年達到頂峰,它當時在美國各媒體投入140多個廣告。

《華郵》、《紐時》以及《華日》的發言人都拒絕透露這些年來他們從《中國日報》中獲得的收益,但據公共關係專業人士估算,廣告支出應高達數百萬美元。

有一家要求匿名的公司表示,他們公司在上述三家媒體發布廣告,整頁廣告的價格在6萬5千美元至12萬美元之間。

廣告自由度與媒體真實報導的分界線

《中國日報》的許多文章都在介紹中國的經濟成就或旅​​遊勝地,但也有些文章在直接傳遞明確的政治信息。這些文章通常包含法律要求的免責聲明,指這是中國實體製作的廣告,但沒有說明,《中國日報》是中共所有。

《華郵》發言人辯解說,只要廣告不違反任何法律,報紙就應給予廣告商「廣泛的自由度」。

但諷刺的是,一些《中國日報》的廣告會出現在美國媒體真實新聞的旁邊。例如,《華爾街日報》刊登了一篇中國經濟的評估文章,《中國日報》的同主題廣告文章就出現在同一個頁面,但兩則給出的結論完全相反。

在2018年大選前的幾個月中,《中國日報》在華盛頓特區的出版物《點名》(Roll Call)和愛荷華州的《得梅因紀事報》上刊登了批評貿易戰的廣告。其在愛荷華州的廣告中說,貿易戰是「總統愚蠢的結果」,引起了川普總統在推特上的直接回應:「中國(中共)正在《得梅因紀事報》和其他報紙上放置宣傳廣告,看起來像是新聞。」「那是因為我們在貿易、開放市場上擊中他們,當事情結束時(美國)農民們將大發財!」他繼續寫道。

人權觀察組織的研究人員王亞秋說,中國(中共)政權正瞄準美國的著名報紙,希望能影響他們的報導。她提醒說,運行《中國日報》廣告的媒體公司正在破壞他們自己媒體記者的工作。

王亞秋表示,這些西方報紙的做法正在損害其駐陸記者,他們勇敢的記者此時正冒著巨大的風險在中國境內報導敏感問題。「我認為(西方)報紙應該採取更具原則性的立場,拒絕那些顯然沒有講真話的(中共黨媒)廣告。」她總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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