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港警反人類罪? 學者:需蒐集事證
針對網路出現連署,要求國際刑事法庭追究港警侵犯人權罪行,台灣戰略模擬學會研究員何澄輝表示,港警暴行有些涉高度侵犯人權、有違反人道嫌疑,不過,香港反送中運動以來的爭議,在國際間可能只能被定位為內政事務,港警能否被起訴有一定難度。他建議,可參考法輪功學員在各國提告中共官員迫害的做法,但前提是必須蒐集足夠事證。
網友列出港警罪行多達13項,包括濫捕,殺害、性侵示威抗議者,攻擊消防隊員、急救員、社工員、記者,以及市民等。何澄輝說,港警脫序的暴行,目前從所有事證來看已經非常清楚。如果要追究港警的行徑,按照正常程序應該由香港特區的司法系統進行審查,網友向國際刑事法庭提出告訴,是因為特區行政系統、司法系統的作為,並不是每次都讓人放心,且香港司法系統雖然還能保持獨立,但相當消極與被動。
何澄輝指出,國際刑事法庭通常處理與戰爭罪行相關的議題。香港特區屬中國地方政府特別行政區,香港反送中運動以來所有爭議事件,在情勢上、在國際間可能只能被定位為內政事務,這也是中國目前所主張的部分,成立國際訴訟,港警能不能被起訴會有一定難度。
港警的行為有些涉高度侵犯人權,甚至有違反人道嫌疑。何澄輝說,可在境外其他國家的法庭提起違反人道罪等訴訟,像法輪功組織在世界各國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國官員提起國際起訴,是比較可行途徑與做法,但前提是事證蒐集,還有獨立調查報告。反送中部分還需要進一步事證蒐集,獨立的第三方調查也是必要的,香港人應該朝這方向進行。
法輪功組織2004年向西班牙國家法庭控告中共官員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和吳官等5人迫害法輪功學員;2009年西班牙國家法庭做出劃時代裁決,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江澤民等5人,並於2013年向江澤民等5人發出逮捕令,透過中共大使館遞出起訴書。
英國倫敦獨立人民法庭(Independent people’s tribunal)於2019年6月23日裁定中共犯下反人類罪行,包括謀殺罪和群體滅絕罪。法庭指出,中共活摘良心犯器官,已在中國大規模進行多年,法輪功學員和維吾爾穆斯林民眾是器官供應最主要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