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主任批韓 遭教育局罰寫3千字報告
鄭孟洳說,該員在假日發表言論,且戴口罩上台,並無公開其單位級職,言論也無涉及其相關職務。10月14日市府還表示予以尊重,但當晚新聞局長王淺秋即改口有可能違法;11月6日教育局長則公開宣布,為了教育該員,罰其寫3千字心得報告,並將以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員考績法進行懲處,已經明顯違憲。
出身於基層公務員的林于凱指出,該員在假日發表言論,沒有違反行政中立問題;且公民論壇是讓市民發表對市政看法,並非政治性的活動。公務員服務法規範不得揭露其業務上執掌相關的訊息,公務員在假日發表個人對高雄的看法,不能說他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壓制言論自由只會讓真話無法說出來,請保護願意講真話的公務員。
黃文益當天也參與該公民論壇,他說,該員完全針對韓市長政見抒發己見,對公務執掌範圍內的則隻字未提,完全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一事。教育局長對該員找不到法條可以強加罪名,竟用罰寫心得的方式來羞辱,是踐踏教育工作者的人格。
林智鴻表示,教育局將用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及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13條來對該員進行相關懲處。他質問,該員有公務員服務法所謂「奢侈放蕩及冶由、賭博、吸食煙毒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相反的,該員符合考績法施行細則「在惡劣環境下,盡力職務,圓滿達成任務」,勇於說出真話,讓高雄市的公務人員拾回信心,更值得記一大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