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煤管制挨批跳票 中市:空品9年來最好

環團要求市府落實管制生煤條例之達成年限,不能跳票。(記者台中市政府/攝影)
環團要求市府落實管制生煤條例之達成年限,不能跳票。(記者台中市政府/攝影)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

台中市於105年1月通過「臺中巿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依據條例規定,需在4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達40%,意即在109年1月26日前須達標。主婦聯盟台中分會等NGO團體20日出席市府環保局聽證會,批新任市府跳票,所謂「明年起才要求」,已明顯違法。對此,環保局強調,中火生煤許可量將載入許可證中,以後最多僅能1104萬噸;且數字會說話,台中今年1至8月空品不良天數25天,是9年來最好。

環團要求市府落實管制生煤條例之達成年限,不能跳票。環團要求市府落實管制生煤條例之達成年限,不能跳票。(記者黃玉燕/攝影)

主婦聯盟台中分會許心欣表示,今年5月中向台中市議會請願,要求針對管制生煤條例之達成年限,召開聽證會加以釐清;但議會將請願案推給市府辦理,今日聽證會由環保局主辦,像是球員兼裁判、很荒謬

台灣生態學會楊國禎理事長強調,燃煤所產生的系統性問題越來越多,影響層面越來越廣。現在的社會運作,已經不能繼續把內部成本外部化,繼續用環境、人民的健康、生命與未來,拼額外所謂的經濟了。

彰化守護孩子聯盟張淑芬表示,秋冬空污季,彰化位於中火下風處,含有各種重金屬、戴奧辛的燃煤空污都吹到彰化,還把燃煤大便煤灰堆到彰濱,彰化人真的很倒楣。

針對環團質疑,市府環保局說明,前市府在106年11月核發中火展延107、108年許可證時,是以103年的許可量2,100萬噸為基礎減量24%,規定中火107、108年生煤許可量最多僅能1600萬噸,而非以103年的實際使用量1,839萬公噸作為減煤標準。

對此,市長盧秀燕上任後決定落實規定,今年底中火10張許可證將陸續到期,市府將藉展延審查時機,將生煤自治條例規定載入許可證中,要求中火生煤許可量明年起降至1104萬噸,就是往後每年燒煤最多僅能1104萬噸,符合4年減4成的規定(1,839萬公噸降為1104萬噸)。

另外,有關為何採取103年生煤使用量作為計算基準,環保局說明,此為依據總量管制精神,取7年內中火生煤最大量為基準量。經查103年使用量1839萬噸新高,這在法理上較無爭議。

「數據會說話!」環保局強調,台中今年1至8月PM2.5平均值17.1微克,相較去年同期19.2微克改善2.1微克,空品不良天數25天,也較去年同期43天改善18天,是9年來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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