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年輕世代「網內互打」 黃薪哲加重誹謗罪
堪稱是民進黨年輕世代的29歲黃薪哲、30歲桃園市議員余信憲,兩人分別爭取八德區、桃園區市議員黨內初選提名時,黃薪哲因不滿余信憲私下幫助角逐八德區市議員的王淑惠,五度公開指謫余信憲、余信憲父親涉嫌賄選,被控加重誹謗罪、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黃薪哲因為未提出具體證據,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加重誹謗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選罷法部分因案發時余信憲還未登記參選市議員,檢方認為不適用。
黃薪哲出身算是「政治世家」,母親吳寶玉是連任多屆的前縣議員,桃檢指出,去年3月,黃薪哲接連在個人臉書、桃園新聞網站,發文指謫余信憲「桃園區某位民進黨初選多金世代賄選」、「長期誤導民眾判斷的28歲新世代#余信憲」、「薪哲已完成調訊檢舉筆錄,余信憲疑似涉及賄選,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余信憲參選人涉及賄選餐會」等內容,另又跑到桃園市調處附近,手持書寫「拒絕金錢改革議會,28歲新世代=民進黨版連勝文?」看板,並手持麥克風指謫余信憲、余金來,在去年3月12日利用餐會賄選。
去年3月底余信憲團隊選在桃園市調處前開記者會反擊,並對黃薪哲提出加重誹謗、違反選罷法告訴。
黃薪哲偵訊時供稱,確實有發表這些言論,是調查局主動跟他聯繫,不是他去檢舉後才逕自發表,且已向余信憲道歉,對方也願意和解;余金來證稱,黃薪哲根本沒道過歉,也沒找他或余信憲談和解。
黃薪哲於調查局的筆錄中僅稱是「聽說」,並未提出具體證據,余信憲另提出黃薪哲給他的私訊「我只是不爽你幫王淑惠這麼簡單而已」;檢方認為,黃薪哲在未有具體證據、未待調查結果出爐時,就逕自公開指控他人賄選,已涉嫌加重誹謗罪,偵結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