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嶼警分駐所長助運毒案 台東檢偵結起訴16人
台東地檢署偵辦前2線2星警官李哲銘涉嫌走私毒品案,警方於5月9日、10日分別查獲一艘運毒漁船,查扣毒品共約1,500公斤,估計可供650萬人次使用,市價超過新台幣45億元;台東地檢署5日宣布偵結2案,起訴包含李哲銘在內共16人。
台東縣關山分局數月前接獲線報,指稱有毒梟涉嫌將蘭嶼作為中繼站走私安毒,警方報請台東地檢署偵辦,警方、海巡、刑事局共同組成專案小組。
李哲銘原任職蘭嶼分駐所所長,台東縣警局於107年底掌握李哲銘積欠鉅額債務,疑涉毒品走私案,因此於4月15日將李哲銘調回台東分局業務組就近監管,並列為違紀傾向人員追蹤。
5月9日,海巡人員在蘭嶼外海攔截海釣船「藍悅號」,起出829.44公斤安非他命,隔天李哲銘就曠職失聯,警方也於同日在富岡漁港查獲宜蘭籍漁船「金海銘號」藏有627.92公斤K他命。警方表示,這兩批毒品為同一運毒集團所有,是由「金海銘號」從柬埔寨運來台灣後,再與「藍悅號」海釣船分運。李哲銘後於6月10日在恆春遭到警方逮捕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