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賴素美初選落敗告賄選不起訴 可能脫黨參選
桃園市第2選區現任民進黨籍立委陳賴素美4月底初選由市府前顧問黃世杰出征,初選後陳賴以黃送白米、麵條等控告他違反選罷法,檢方認定其價格未超過30元,難以改變投票人意向等理由不起訴;陳賴仍維持「不排除脫黨參選」態度,黃則盼陳賴不能只想自己,要替大局考量。
陳賴素美出庭時指控,黃世杰年後透過團隊動員里長送白米、麵條及抹布等,雖然單一價格未超過30元,但黃一箱一箱送到各鄰里累積金額不少,且黃還舉辦餐會席開170多桌宴請不特定人士;陳賴認為,若黃違法應被開除黨籍,反之如提告不成,自己「不排除脫黨繼續參選立委」。
桃園檢方調查,黃世杰發送的麵條、白米等單價分別為15元、25元,且各自向製麵廠及新屋區農會訂購,都有相關單據佐證其價格,抹布價值也明顯低於法定的30元,另外黃在第2選區,包含大園、觀音、新屋及楊梅等行政區,各自發送的文宣品也不同,屬於非重疊性發放。
陳賴素美指控黃交付現金給里長部分,檢方經傳證10多名里長,大多表示沒收到錢,或者根本拒絕收受,僅有2人表示有收取黃提供的5,000元至8,000元現金,但目的是幫忙發文宣品的「工資」。
檢方認為,黃送的文宣價值品明顯低於法定30元,難以改變投票人意象,而給里長的5,000元至8,000元,應屬於競選期間正常的勞務關係,偵結認定黃犯嫌不足不起訴。
陳賴素美22日表示,對於檢方處分結果感到失望,目前還沒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尚不清楚詳細內容,將會和團隊討論後再決定日後方向,但仍維持考慮「不排除脫黨參選」部分。
黃世杰對於結果不意外,因文宣品在法律上已有穩定見解,陳賴指控部分也不是事實;他認為每個人都有參政權,但自己是經黨內公平初選代表參選,大家當時都有簽定承諾黨的機制,加上司法調查結果出爐,呼籲陳賴不可以只想著自己,應為黨、為整個大局做審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