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燈會3.5億墊付案 經查合法通過三讀
台中市爭取2020台灣燈會主辦權,總預算5億元,經交通部7月通過補助1800萬元,為追趕辦理期程,其餘款項由市府觀光旅遊局提出3.5億元墊付案,15日通過議會三讀。對於民進黨團質疑「墊付」案的適法性?主計處長蔣建中回應表示,按照行政院主計總處107年度新訂法規「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墊付案並無金額限制,可視各單位狀況執行。
「支持燈會、拒絕黑箱!」議會民進黨團強調,市府以墊付案方式提出,要求議會同意先行動支3億5020萬元,事後再設法於第二次追加預算、或明年度本預算中辦理轉正,而不是採用「追加預算」辦理,是企圖以「以5%的中央補助款,偷渡其餘95%的經費」,不僅不成比例,過程也不符程序,更有規避監督之嫌。因此黨團主張退回墊付案,拒絕背書。
「支持燈會、愛護台中!」針對綠營指責市府應提出追加減預算而不是墊付案,國民黨團書記長張瀞分指出,市府今年3月至7月開了大大小小多次會議,並向中央爭取補助款,但交通部到7月24日才同意核定1800萬元,時間被拖延了,市府來不及編追加預算,在距離燈會時間緊迫下,提出的3.5億元墊付款,議會應該給予支持通過!她說,若愛護台中就要支持預算,民進黨不應該為反對而反對。
針對議員質疑墊付案不符程序,觀旅局長林筱淇說明,此次台灣燈會時程較緊迫,但籌辦過程,每月皆更新籌辦進度,且墊付案皆依法辦理,都有法源可循。
另針對議員周永鴻批議會墊付案只是一種「慣例」,相關條例規定已遭廢除,要求預算3.5億元應回歸追加減、或法定預算處理。對此,主計處長蔣建中澄清,有關墊付案舊法規的確已廢止,但行政院主計總處新訂法規「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已在107年10月21日通過施行;強調各機關墊付案依照法規,並無金額限制,可視各單位狀況執行,同時也需送議會和各委員會審議。
2020台灣燈會預算墊付案,日前已由議會交通地政委員會審查通過,15日二、三讀會,藍綠議員仍持不同意見,議事一度中斷,經朝野黨團協商,由議長張清照宣布依委員會審查意見照案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