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道援助 陸委會:有16種情況可居留
針對香港反送中衝突,總統蔡英文下令對香港民眾給予個案人道援助。對此陸委會13日表示,政府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及其相關辦法規範,妥善處理,「有16種情況香港人可來台申請居留」。
陸委會表示,對於香港民眾來台相關權益保障,政府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及其相關辦法規範,妥善處理。根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16條規定,有16種情況香港人可來台申請居留,包括直系血親或配偶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具專業技術能力並取得香港政府執業證書、或有特殊成就、在台灣有台幣600萬元以上投資等規定。根據第17條規定,申請者得備妥包括居留申請書、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證件、保證書文件等,向移民署提出申請。
陸委會強調,政府相當關切香港處境,對於近來暴力衝突不斷,感到非常憂慮。我一貫立場是支持香港自由民主及人權保障,已多次呼籲港府要回應香港居民期待,讓香港早日回復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