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再生能源 每年可發電3.39億度
自民國98年莫拉克風災後,屏東縣為協助災區重建開始「養水種電」,持續積極推廣再生能源,根據經濟部能源局逐月統計結果,截至今年7月底,屏東縣再生能源設置量已達約322.5MW,每年約可發電3.39億度,約相當於供應6萬2千戶家庭用電量。
屏東縣再生能源設置量中,321 MW為太陽能,設置場址也相當多元,包含住宅屋頂、光電農棚、工廠、畜牧禽舍、堤防、滯洪池及地面型等,屋頂型設置量為218.5MW,以畜舍、禽舍設置最多,其次為工廠、倉庫,最後為農業設施,地面型設置量為103MW,多集中於嚴重地層下陷區域。
屏東縣政府表示,屏東是最先積極推動太陽能縣市,有別於其他縣市,屏東縣的綠能發展奠基於全面考量災區重建、國土復育、產業創生、地方就業及能源轉型等多項政策鏈結的發展模式,以不與農爭地為主軸,適地適用奠基於得天獨厚的日照優勢,秉持「以農為主、綠電為輔」的理念,避免與農爭地,以「土地複合式利用」和「結合地方產業」為主軸推廣太陽能。
從105年突破法令框架,在水面建置太陽能的大武丁浮動型太陽光電,至今年於新埤鄉大響營堤防的閒置空間,以不影響原有堤坊功能,設置2MW太陽光電,皆為屏東縣首創,將縣內設施之閒置空間利用最大化,增加太陽能的設置的實踐。
在屏東縣政府各局處通力合作下,太陽能累積設置量已穩定逐年成長,106年太陽光電年設置容量為32.7MW,107年達79.9MW,成長近2.4倍,今年1-7月統計已達91.5MW,成果說明,屏東縣近幾年來努力創造良好投資環境已逐漸看到成效。
縣府表示,今年除持續推動既有再生能源項目,目前正積極推動本縣嚴重地層下陷區四鄉鎮,東港鎮、林邊鄉、佳冬鄉、枋寮鄉等地區,展開太陽光電招商計畫,已有8家廠商簽訂行政契約成為「專案輔導業者」,期待未來可完成800MW太陽光電設置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