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甲商圈餐廳氣爆案 瓦斯行及員工判賠831萬餘元

2017年逢甲商圈發生氣爆,釀3死13傷,一審判瓦斯行員工2年10月。圖為資料照。(記者黃玉燕/攝影)
2017年逢甲商圈發生氣爆,釀3死13傷,一審判瓦斯行員工2年10月。圖為資料照。(記者黃玉燕/攝影)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2017年台中逢甲商圈內一間餐廳發生氣爆,共造成3死13傷,一審將瓦斯行員工林坤榮依業務過失致死判2年10月,並與瓦斯行連帶賠償新台幣831萬餘元,仍可上訴。

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書指出,2017年7月18日中午11時多,台中市大雅區上釗順瓦斯行兼職員工林坤榮,代班載運瓦斯鋼瓶到逢甲商圈內的心齋橋咖哩餐廳更換瓦斯鋼瓶,林男欲將其中1個空瓶搬離時,不慎撞倒其他2個已開啟連接瓦斯爐的鋼瓶。

遭撞倒的瓦斯鋼瓶從廚房旁通往地下室的樓梯掉落,因拉扯橡膠軟管導致斷裂脫落,造成大量液化石油氣外洩,林男進入地下室尋獲2瓶瓦斯鋼瓶並關閉開關。餐廳員工通知瓦斯行業者張晏銓,張姓業者隨後攜帶工業電扇到現場與林男會合,林男欲疏散瓦斯味,將工業電扇安裝在地下室,接上電源開啟後到外休息。

餐廳老闆吳豪邦到場後,與張男進入廚房查看時,工業電扇運轉過程中所產生的電器火花,突然引爆地下室內蓄積的液化石油氣,造成氣爆,導致2人全身大面積燒灼傷,送醫後傷重不治;火警延燒導致隔壁棟樓上的19歲插畫家陳冠伶死亡,共計造成3死13傷。

餐廳老闆吳男的父母及餐廳徐姓屋主,向瓦斯行及林坤榮求償,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審酌吳男父母無工作能力,皆仰賴吳男扶養,且氣爆是因林男過失行為,因此判決林男與釗順瓦斯行應連帶賠償804萬6,121元,並賠償餐廳的徐姓屋主修繕費用26萬9,554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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