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抽驗蝶豆花產品 六成不合格
蝶豆花調製的花茶,藍紫色澤奪目,深受消費者喜愛。台北市衛生局5月針對中藥行、茶葉行、飲料店等地點抽驗蝶豆花產品共10件,檢驗殘留農藥,16日公布結果,共計6件出現農藥殘留,不合格率達60%。衛生局表示,「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主要為「正面表列」,蝶豆花沒在名單上,等同不得檢出。
抽驗的10件產品裡,5件產地來自台灣,3件來自泰國,2件來自中國,檢驗結果有6件產品不符規定(台灣3件、中國1件、泰國1件),檢出殘留農藥殺蟲劑陶斯松、芬普尼、三落松、益達胺、普克利及氟大滅等農藥殘留。目前台灣並未核准該等農藥使用於蝶豆花,依法均不得檢出。
衛生局參議王明理表示,食品業者如將蝶豆花製成茶包供消費者沖泡,或將蝶豆花用於糕點等加工食品調色,並未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根據中央解釋也無用量規範,但我國目前沒有核准種植蝶豆花能夠使用農藥,因此都不得檢出。
6件不合格蝶豆花產品因涉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依法可處責任業者6萬元到2億元以下罰鍰;若販售業者無法交代來源,依法可罰業者3萬元到300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目前6件不合格產品已要求下架,其中5件商品來自高雄、宜蘭,已移請地方政府依法追查,另1件產品因販賣的北市中藥行業者未能交代進貨來源,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中藥行3萬元罰鍰,並將持續列管,追蹤抽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