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推綠色節能商店 優良示範點符合3項節能規定

「幸福綠光早餐店」於107年度獲選本市綠色節能商店,今年亦自主汰換老舊燈具,以實際行動,改善用電環境,為優良節能示範點。(嘉義市政府提供)
「幸福綠光早餐店」於107年度獲選本市綠色節能商店,今年亦自主汰換老舊燈具,以實際行動,改善用電環境,為優良節能示範點。(嘉義市政府提供)

【記者李擷瓔/嘉義報導】

嘉義市產業以服務業為主,針對轄內四大部門(住宅、服務業、機關、農業)進行用電資訊分析,服務業用電占比第二。為積極推廣服務業自發性節能行動,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持續輔導及鼓勵在地商店節能及推廣綠能。

當模範生的「幸福綠光早餐店」位於光彩街及西門街的三角窗位置,106至107年度配合指定能源用戶訪視輔導皆符合節約能源規定,並於107年度獲選本市綠色節能商店,今年亦自主汰換老舊燈具,以實際行動,改善用電環境,為優良節能示範點。

為促使營業場所落實節約能源工作,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6月至9月,依據「指定能源用戶應遵行之節約能源規定」針對20類指定能源用戶營業場所(包括觀光旅館、百貨公司、零售式量販店、超級市場、便利商店等)執行現場查核「冷氣不外洩」、「禁用鹵素燈泡及白熾燈泡」及「室內冷氣溫度不低於26度」等3項節能規定,如若不符規定且逾勸導期遲未改善者,將依能源管理法開罰2~10萬元。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節能減碳須由能源用戶與民眾配合,共同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擴大節能減碳效果,以逐步達成服務業節能減碳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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