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人事案 律師:須做民主憲政守護者
立法院臨時會24日舉行「大法官同意權全院委員會公聽會」,針對楊惠欽、蔡宗珍、謝銘洋、呂太郎4名大法官被提名人,邀請專家學者表示意見。律師黃帝穎表示,「反紅媒遊行」數萬民眾上街,要捍衛台灣的自由民主,而大法官做為民主憲政守護者,應對防衛民主有深入思考。
立法院臨時會針對大法官被提名人楊惠欽、蔡宗珍、謝銘洋、呂太郎等4人,邀請專家學者表示意見。黃帝穎說,大法官做為民主憲政守護者,須對防衛民主有深入思考,他以德國當年盛行的法西斯主義為例,認為民主不應讓民主的敵人用民主方式給消滅,所以才會有防衛民主觀念。
他強調,戰後德國憲法規定,意圖顛覆民主憲政秩序的政黨,是可以被認定為違憲政黨,反紅媒遊行其實也是在思考相關問題,期許未來4名大法官能做台灣民主憲政秩序的守護者。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則認為,他過去擔任學者時,對馬政府時期審查大法官的方式有強烈批判,但此次民進黨政府5月29日公布4名大法官被提名人,6月27日就要投票,審查程序太短,短到非常離譜,是過去從未有過。
黃國昌說,他對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被提名為大法官沒有想法,對呂在民事訴訟法上的造詣也沒有意見,過去呂也寫很多文章及參加研討會,顯示有一定膽識。
不過黃國昌表示,呂太郎擔任司法院秘書長期間,在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還沒有做成決議時,竟然用黑箱方式,在大會還沒開時就已組成參審制修法小組。質疑呂太郎是欺騙所有參與國是會議的人,大搞黑箱司改,完全背棄人民對司法院的託付,這究竟是為權力服務?還是為人民服務?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則認為,現行大法官任期為「半半交錯制」,卻因為政黨力量的左右,導致制度紊亂。他建議可自「司法院組織法」第五條進行修正,另為保障現任者權益,並納入「過渡條款」,規範2024年之後的首批任大法官者任期,應調整為3年和7年,並思考大法官「繼任制」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