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簽法服協定 律師團保障基層警執法權益
基層員警常在執行公權力時惹上官司,警政署長陳家欽表示,現有因公涉訟補助的規範不夠積極,因此成立警察專屬律師團,提供24小時的諮詢服務,並代墊聘用律師及訴訟相關費用,作為員警執法的強力後盾。
北市保安大隊員警徐治民曾因盤查對象本身為律師,而被控妨害自由,陳家欽指出,有些個案因為員警勇於執法而遭當事人提告,未來執法時就會怯畏、猶豫。而今(10日)天由14位律師簽署「內政部警政署法律諮詢服務協定」,成立「警察專屬律師團」,其中律師盧國勳就協助員警徐治民順利勝訴,不讓員警孤軍奮戰,全力保障警察執法權益。
陳家欽表示,原本已有編列預算給因公涉訟的員警,但必須依照程序申請後才會撥款,實有緩不濟急的窘況,因此改為由「警察人員因公涉訟基金」主動代墊相關訴訟費用,更積極、更實際的照顧同仁,員警不必自掏腰包而造成負擔;若對法律有任何疑慮,都可以撥打24小時法律諮詢專線,藉此也表達對同仁勇於執法的支持。
警察專屬律師團代表陳佳瑤表示,成立專屬律師團是警政署積極肯定員警執法的重要里程碑,尤其近幾年因執法時開槍而被告的案件,警政署署長第一時間就站出來力挺,就是要維護執法的尊嚴、展現執法的決心;署長特別叮嚀,針對因公涉案的同仁,在第一時間就要提供律師服務及訴訟費用補助,讓執法沒有夠顧之憂,律師團給予高度肯定。
對於執法時使用槍械的必要性,律師楊國宏認為,法律是概括性的,往往不適用於每個實際的個案,因此時常造成警察被告,而產生對槍械使用的疑慮。他舉例,警員張景義因執法時擊斃偷車竊賊,而陷入長達6年的司法纏訟,過程中必定在心中留下陰影,因此成立律師團,將在第一線保障員警執法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