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資安疑慮廠商 工程會:《採購法》有規範
美國以華為產品恐有國安疑慮為由,對華為祭出「禁購令」和「禁售令」。中華民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吳澤成22日表示,《政府採購法》修正案已於4月底三讀通過,未來機關部會可善用這項工具,將有國安疑慮廠商列為禁止採購對象。
美國近期以資安疑慮為由,警告盟邦不要使用中國電信商華為的產品,5月更宣布將華為與其旗下70多家關係企業列入貿易黑名單,禁止其在未經美國政府許可下,向美企採購零組件和技術。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2日邀請工程會主委吳澤成進行專案報告。立委林俊憲質詢時表示,美國考量國安問題,對華為祭出禁令,Google也終止與華為部分業務往來,詢問台灣政府是否有評估相關做法?
吳澤成表示,資通訊設備影響國安的議題,國安相關單位會做了解與禁此,而就工程會執掌的採購業務,可依修正後的《採購法》,禁止採購有國安疑慮廠商的產品。
4月底三讀才通過的《政府採購法》修正案,增訂機關辦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採購,可以另訂廠商的限制條件,此規定寫進母法後,限制有國安疑慮廠商採購,更加於法有據。
吳澤成表示,以前機關部會擔心限制廠商採購會違反公平原則,現在三讀通過的採購法寫得很清楚,如果覺得有國安疑慮或風險,可以禁止採購,接下來工程會也會告知部會,有這樣的工具可以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