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身分證年限 陸籍配偶盼改4年
民間團體8日到立法院門口陳情,要求政府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從6年縮短為4年,能與新移民配偶權利一視同仁。國民黨立委吳育仁表示,很樂意協助陸籍配偶爭取基本人權,此議題可以在立法院中進行討論。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表示,此議題正在研議中。
王育仁表示,許多來自東南亞的移民4年就可取得身分證,但大陸配偶卻要6年,這部分可以討論。他將全力協助爭取與外籍配偶相同的權利。
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理事長鍾錦明表示,2008年馬總統上任時宣示要照顧新移民,而且要求做到外籍配偶、大陸配偶、新移民一律平權。陸配呼籲修法改為4年。
高雄市新移民社會發展協會理事長湛秀英於母親節前夕呼籲,希望早日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讓大陸配偶能在友善的環境中過個快樂的母親節。
根據台灣內政部最新統計,全台陸配約30萬5千人,而陸配規定較嚴的因素是:因台海政治局勢敏感,如縮短為4年,恐影響台灣選舉;擔心若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太短,恐被不法人士利用來台假結婚,進而排擠真婚姻大陸配偶的權益;以及台灣無法承受大陸移民的湧入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