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鬆綁 3大便利措施接軌國際
新公司法2018年11月上路,經濟部15日指出,新公司法有3大便利措施,包括申請影印審查費由100元改為免費、開放一般公司發行無實體股票、公司登記線上申請憑證由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放寬為其他憑證。
經濟部商業司表示,過去向登記機關申請影印公司登記表、章程、董事會議事錄、股東會議事錄、會計師查核報告書暨其附件或其他文件等,除繳納影印規費外,還要加收審查費100元。現在配合新公司法的彈性化政策,因法律變更而須申請登記文件時,免繳規費;申請影印登記文件,也不再收取審查費,只依影印文件計算每份繳納10元。
新公司法因數位化政策,也放寬非公發公司發行無實體股票,免去保存實體股票的心力。現在一般公司皆可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轉換為無實體發行,以科技技術存取持股資訊,舊的實體股票收回截角作廢即可。
在公司登記部分,新制放寬辦理公司登記的「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所使用憑證範圍,原本明定僅限於工商憑證及自然人憑證,改為放寬使用其他經政府認可憑證,如金融憑證、即將換發的數位身分證等。未來將隨資訊系統的更新建置,陸續開放更多憑證及系統使用彈性。
經濟部表示,未來會持續透過法規鬆綁接軌國際,使相關程序更加簡化、革新、便民,創造友善經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