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妥天然災害儲備糧 北部地區業已完成整備
農糧署北區分署說明,依據「國內糧食救助作業要點」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因應天然災害發生時之緊急糧食需求,免費提供新期公糧白米,申請量為每人每天0.4公斤,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實際需求規劃儲備地點及申請數量。所提供食米品質規格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二等白米標準,計有20公斤密封包裝及3公斤真空包裝二種規格,前者以填充二氧化碳方式包裝,食米可保存1年6個月;後者保存期限為12個月。
該分署統計108年撥供該轄區各直轄市、縣市天然災害儲備糧53,613公斤,儲備於各單位指定場地,分述如下:基隆市政府申請數量9,216公斤:中正區公所、信義區公所、仁愛區公所、中山區公所、安樂區公所、暖暖區公所、七堵區公所;新北市政府申請數量1,080公斤:甲桂林有限公司、三重區公所、萬里區公所;桃園市政府申請數量21,000公斤:復興區(高義里辦公處、三光里辦公處、華陵里辦公處、三民里辦公處、澤仁里辦公處、奎輝里辦公處、霞雲里辦公處、義盛里辦公處、羅浮里辦公處、長興里辦公處);新竹縣申請數量19,959公斤:湖口鄉、竹北市、寶山鄉、五峰鄉、尖石鄉、關西鎮、新豐鄉指定儲備地點;新竹市政府申請數量1,002公斤:該府社會處、東區區公所、北區區公所、香山區區公所;苗栗縣政府申請數量1,356公斤:南庄鄉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