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酒駕 立委要人民來當警察後盾
酒駕受害者家屬的哭喊,終於喚醒立法院。為嚇阻酒駕,立院火速完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未來機車、汽車駕駛人酒駕,最高各可罰9萬、12萬元。酒測攔檢拒檢、拒測直接開罰18萬元。
立委呂玉玲質疑,警政署規定,警察要抓酒駕,必須要先有「疑似酒後駕車」的行為,才可以把車輛攔停、觀察,她認為這是把警察當神仙,只看怎麼開車,就能夠判斷有沒有酒駕?
呂玉玲指出,這樣的規定,除了增加第一線警察的困擾,也讓酒駕的人有僥倖之心,可以跟警察去「盧」,「啊你憑什麼攔我下來,我有疑似酒後駕車嗎?」
因此,呂玉玲在立院要求警政署,要儘速修改規定,當第一線同仁最堅強的法律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