褲穿20年 老榮民捐700萬顧同袍
劉明芝18歲隨著國軍來台,民國45年上兵退役後,靠著每月微薄的就養金和從事清潔工作維生,經常1顆饅頭配1杯白開水就當一餐。民國71年花了80萬元,在台北萬華買了一間20餘坪的小公寓,直至去年入住榮民之家。
新竹榮家主任陳桂美說,劉明芝父母過世得早,所以來台至今從未返鄉探過親,終身未娶、沒有子女。劉明芝入住新竹榮民之家後,才真正感受到「家」的溫暖,為了讓同住在榮家的同袍獲得更好的照顧,他毅然決然將房子賣掉,全數捐出售屋所得700多萬元給新竹榮家,期望能改善榮家的生活設施、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陳桂美表示,新竹榮家會盡最大努力,讓所有曾為國犧牲奉獻的榮民,獲得最好的照顧。為了感謝劉明芝的善心義舉,退輔會主委邱國正26日上午親自頒發「榮光專業一等獎章」,並送給他新的衣服和長褲,不過劉明芝仍婉拒新衣新褲,堅持要自己穿了20年的長褲。
新竹榮民之家表示,工作人員曾多次勸說,希望劉爺爺不要捐這麼多錢,至少留下部分。劉明芝堅持說,年輕時過得很苦,當兵的時候常常三天吃不到一口飯,在清潔隊工作的時候,更是經常清水溝清到三更半夜,現在每天有口飯吃,不會捱餓,已算得上是苦盡甘來了。他說:「錢財乃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他很感謝國家對他的照顧,這是他現在唯一能做的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