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繳納更多元 輕鬆繳納無負擔

桃園監理站長林正郎(左)表示,汽燃費繳納多元管道。(桃園監理站提供)
桃園監理站長林正郎(左)表示,汽燃費繳納多元管道。(桃園監理站提供)

【記者徐乃義/桃園報導】

交通部公路總局為提供民眾繳納汽燃費更多元服務管道,接獲開徵繳納通知書,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臨櫃繳費外,也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或電話語音轉帳代繳系統操作以金融活期帳戶或信用卡轉帳繳納,也提供臨櫃行動支付與信用卡繳費服務,不僅可減少攜帶現金之風險,也可使用非車主本人之信用卡或行動支付,且無須支付手續費。

申辦電子繳款單或金融帳戶約定轉帳代繳汽燃費,可減少攜帶現金之風險。申辦電子繳款單或金融帳戶約定轉帳代繳汽燃費,可減少攜帶現金之風險。(桃園監理站提供)

桃園監理站長林正郎表示,交通部公路總局自107年7月起更推出了電子繳款單方式繳納汽燃費,民眾可於監理服務網、臨櫃或電話申請,系統於接獲申請資料後,會發送服務啟用通知至申請人的電子信箱,依指示於24小時內完成啟用程序,電子繳款通知單服務即正式生效,每年7月汽車燃料使用費開徵期前,車主名下登記之所有車輛,將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發汽燃費電子繳款單取代傳統繳費,往後將不另以紙本寄送,以達到節能減碳、E化及環保。

林正郎表示,除了申請汽車燃料使用費電子繳款單之外,也可辦理汽車燃料使用費約定扣款服務,或至監理服務網加入自然人憑證會員後,依序點選項後辦理,即可於繳納最後一日從指定帳戶轉帳扣款汽車燃料使用費,不但省時又便利,不收手續費,車輛辦理過戶、報廢、繳銷及吊銷,系統主動取消約定扣款設定,無須擔心被扣款。

林正郎呼籲,為迎合網路時代來臨並節省每次繳納耗費時間,建議車主可向車籍管轄監理機關申辦電子繳款單或金融帳戶約定轉帳代繳汽燃費,讓車主減少遺失或收不到汽燃費繳款書通知,需另行查詢洽監理所站申請補發或至超商列印繳款書繳納的麻煩,透過申辦電子繳款單或約定帳戶扣款繳納燃料費的措施,能讓民眾感受到繳納汽燃費也可這麼簡單便利,再也不必擔心因忙碌而忘記繳費逾期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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