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8村里長赴陸任職 內政部:調查後開罰
中共持續對台統戰,招募台灣村里長赴陸任職作樣本,媒體報導,8個台灣村里長在擔任福建平潭9個村(居)委會執行主任。內政部表示,目前還在調查、收集相關事證中,如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現有法規就可開罰。
媒體報導,福建平潭聘請台灣村里長擔任村(居)委會執行主任,已有8名台灣村里長擔任9個村(居)委會執行主任,其中包括台北市文山區忠順里的曾姓里長。
陸委會表示,村、社區居民委員會是陸方基層行政組織,國人擔任陸方村、社區居民委員會執行主任等職務,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規定。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指出,因為目前只有中國媒體報導,到底是哪8名村里長,目前在調查、收集相關事證,詳細了解實際情況後,才有辦法判斷是否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相關規定。陳宗彥指出,至於如何開罰,還要看實際情況,但現有的法規就可以處理,內政部已請相關機關協助了解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