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廉能公約」 彰縣建立廉能政府

彰化縣長王惠美(前排右9)率主管簽署廉能公約活動。(彰化縣政府提供)
彰化縣長王惠美(前排右9)率主管簽署廉能公約活動。(彰化縣政府提供)

【記者謝五男/彰化報導】

彰化縣長王惠美於4日上午率領副縣長洪榮章、秘書長賴振溝及各局處一級主管在縣府中庭簽署「廉能公約」,落實縣長政見「建立廉能政府:不濫用行政資源,不公器私用,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與行動力」的執政理念,在彰化地檢署檢察長徐錫祥及彰化地方法院院長蔡名曜蒞臨見證下,圓滿完成簽署活動。 

王惠美表示,建立廉能政府是她重要的施政理念,很高興彰化地檢署檢察長及彰化地方法院院長都能蒞臨簽署活動,讓縣府「廉能自持,依法行政」的決心,能夠在此突顯出來。廉能指的是清廉以及效能,清廉是她過去二十多年來的堅持,希望未來縣府所有的施政必須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奉公守法,以多數人的利益為考量,而效能則是要秉持依法行政的原則,提高行政效率,真誠面對問題、解決問題。

王惠美指出,她從上任以來,一直鼓勵縣府同仁發揮廉能創新的精神,把錢花在刀口上,用最低的成本發揮最大的效益,在各局處的努力之下,已完成2項重要的廉能成效,第一個是節省公帑的支出,如警察局辦理108、109年複合式影印機租賃開口契約採購案較以往採行模式節省271萬的費用。

另外,衛生局辦理電信整合方案及能源管理系統,也節省行政支出及避免資源的浪費;第二個在簡政便民的措施上,如環保局增進水汙染許可審核的服務品質,至少減少約10天以上的行政程序等。

她同時表示,縣府目前也在盤點財產及土地等資源,車輛及設備統一調度運用且活化閒置土地等,並請政風處規劃18項廉能措施,未來縣府將以「廉」「能」作為核心價值,逐步找回優勢,達成「美好彰化,希望城市」的施政目標,為彰化的經濟發展及社會全面進步作出貢獻,為鄉親開創出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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