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攔查酒駕 意外拯救保育動物「大冠鷲」
中壢警分局普仁派出所員警於路上盤查酒駕男子時,見男子臉上有傷正要詢問,男子竟從副駕駛座拿出一隻二級保育類猛禽大冠鷲,大冠鷲因身上傷勢加上疏於照料奄奄一息,且經酒測該男子達0.84mg/L超過標準值,警方全案將該男子依公共危險罪、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請偵辦。
中壢分局普仁派出所員警18日傍晚,於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見一輛自小客車行車飄忽速度快慢不一,將該車攔下進行盤查。47歲駕駛范男臉上有傷,警方正要進行詢問時,范男竟然從副駕駛座拿出一隻活生生的老鷹,並聲稱臉上的傷是因為餵養老鷹被抓傷。
警方表示,駕駛身上有濃厚酒味,先帶至路邊實施酒測,范男經酒測後酒精濃度吹氣測試值達0.84mg/L超標,警方依公共危險將范男以現行犯逮捕。
警方於現場初步檢視該隻禽鳥疑似右翼骨折及有些許脫水現象,將老鷹帶回所內並協請屏東科技大學認定,該鳥禽為野生動物保育法所列管之保育類動物「大冠鷲」,警方先通知桃園市野鳥學會協助醫療照護及後續野放事宜。
范男向警方表示,大冠鷲是2月15日8至9時許在台北市信義快速道路2號隧道口樹叢拾獲,因見其右翅及眼部不正常且奄奄一息,便先把牠抓起來照顧餵食。警方提醒,民眾若於路上拾獲禽鳥可先通報相關單位,由專業人士接手後續處置,避免因不熟悉物種而意外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