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校長遴選風波落幕 17人如期上任
被輿論批「換縣長也換腦袋」的彰化縣國中小校長遴選問題,16日找到初步解決方案,彰化縣國中小校長遴選委員會副召集人、教育處長陳逸玲表示,對於國中小校長遴選依法行政,並無政治力介入。
彰化縣國中小校長遴選委員會在去年新任縣長當選後,召開遴選會議,完成17所國中小校長遴選,陳逸玲說,因時值新舊縣長交接,以致輿論反映是否比照公務人員適用「人事凍結」,教育處於107年12月12日請教育部釋疑,未獲明確答覆,之後,在今年1月10日召開校長遴選委員會,會中委員提出輿論反映對教育部96年函釋「人事凍結」的國中小校長是否適用的疑慮,不得已作出校長留任到7月再進行遴選的決議,並俟教育部回文再依法辦理。
陳逸玲表示,16日彰縣府正式收到教育部發的電子公文,文中說明今年1月15日函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1不包括國民中小學校長,也就是說「人事凍結」不含國中小校長,縣府將依法行政,尊重教育部的解釋,即日將盡速召開校長遴選委員會,研商後續適法性之處置,結果將再行公布。
她進一步解釋,惟前縣府團隊另有未依現行校長遴選辦法規定,提前在去年11月辦理遴選作業之瑕疵,為使未來校長任命更具有合法性與正當性,遴選委員會在徵詢各界意見後,決議參照多數縣市作法,將校長遴選作業由每年2次,改為每年7月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