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婦奈奈潛逃加拿大護照遭註銷?外交部:未獲司法請求
網紅貴婦奈奈(本名蘇陳端)涉嫌吸金、捲款10億後潛逃國外,被台灣警方發出通緝令追捕,加拿大證實,其一行五人已入境加國。傳貴婦奈奈提出「難民申請」企圖長期滯留,對此,外交部10日表示,尚無法證實,由於台加未簽署司法協定,駐處會與加國警方保持聯繫,希望我國在逃嫌犯盡快繩之以法。
貴婦奈奈與丈夫黃博健開設醫美診所,去年11月底突傳惡性倒閉,警方查出夫妻倆和公公早就逃往美國,北檢8日依《詐欺罪》發佈通緝令,時效長達25年。
據中央社報導,貴婦奈奈與丈夫、公婆、阿姨一行人,5日採陸路方式,從美國水牛城入境加拿大伊利堡,被加國邊境局(CBSA)攔下盤檢,由於提出「難民申請」,又因黃博健持加國永久居留證(已過期),加警只得依法受理並放行;移民署9日證實,貴婦奈奈確實已入境加拿大,目前正接受難民訊問。
貴婦奈奈遭疑早有準備長期滯留加拿大,目前登記居住地為安大略省漢密爾頓,其夫黃博健的姐姐住溫哥華、是加國公民,由於加拿大重視人權,如貴婦奈奈難民申請被駁回,可能藉由「不斷申請上訴」利用案件曠日費時,拖過追朔期。
由於台加雙方未簽署司法互助協議,台灣經濟罪犯走漏洞潛逃在外早有前例,儘管我方已將通緝名單知會CBSA,但仍無法有效拘捕,加上加國難民寬鬆政策,已形成罪犯潛逃漏洞。
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表示,未能證實貴婦奈奈是否提「難民申請」,本案主責機關為司法單位,外交部目前沒有收到檢調需駐處出面與加國協調部分,至於,外交部是否註銷貴婦奈奈護照,李憲章表示,目前外交部亦未收到司法機關註銷貴婦奈奈護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