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旅客脫團 我設檢舉獎金推6配套
為偵辦藉「觀宏專案」來台的152名越南旅客脫逃案,移民署4日表示,將提供檢舉獎金,民眾掌握相關消息,可向移民署檢舉,每件最高核予檢舉獎金4千元。另外,交通部觀光局與國內旅遊業者取得共識,組團社若發生嚴重脫團,將從觀宏專案裡除名。
移民署表示,截至4日8時止,包括自行到案在內,已累計抓到35人,還有113人未到案。為擴大查緝成果,即日起成立檢舉獎金,舉發脫團對象且經查證屬實者,將依據《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核予每件最高4千元獎勵金。
另外,觀光局4日接待越南旅客旅行業代表,研議觀宏專案的配套,並在會上達成6項共識。觀光局表示,未來接待旅行社應於團體入出境時即刻通報,異常通報應於事發後2小時內通報;違規記點達一定程度者,即不得接待觀宏專案旅行團。另外,加重組團旅行社退場條款,發現違常事件情節重大者,得立即除名。
限縮組團社推薦管道,除交通部觀光局駐外辦事處、當地國國家旅遊局、公協會外,不再接受國內接待社推薦;採行嚴格之審核條件,組團社不得借牌或併團,並且須出示與台灣接待社合約書、機票訂位紀錄或其他佐證資料;旅客收容或強制遣返出境費用,以旅客自負遣返費為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