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璋案 台律師朱婉琪籲承審法官懸崖勒馬

【記者周慧心、梁欣/綜合報導】

「709」被抓捕的律師王全璋案2018年12月26日開庭閉門密審後,網上傳出中共對他所謂的三條罪名的起訴書,令輿論譁然。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向本報表示,她呼籲承審王全璋案之天津法官勿參與司法迫害,懸崖勒馬。

對王全璋之起訴書被指「顛倒黑白」

中國知名維權律師王全璋被祕密關押3年半後,2018年12月26日上午在天津第二中級法院首次出庭受審。中共當局對王全璋律師起訴的罪名,受到各界譴責。

天津第二中級法院於2017年2月13日對他的起訴書中,以所謂三項「犯罪事實」:一、參與外國NGO工作;二、參與對建三江七星拘留所關押法輪功學員的關注、營救、抗爭,所謂的挑起對抗中共當局;三、代理法輪功案件時所謂抹黑司法機關形象等,稱王全璋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

王全璋被開庭閉門密審,引發國際社會關注。當天上午11時,香港當地支聯會、社民連及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等多個團體聲援王全璋。

事實上,「建三江事件」曾引發國際社會廣泛關注。該事件起因為黑龍江農墾總局在建三江青龍山開設所謂「法制教育基地」(外界稱「洗腦班」),非法關押的對象主要是大批法輪功學員。

維權律師謝燕益日前向本報表示,王全璋律師義無反顧地揭開建三江是羈押法輪功學員、上訪人員的黑監獄,這是維護法治、維護人權的正義之舉。當局對他定下的3項所謂「犯罪事實」是滑天下之大稽。「王全璋無罪,王全璋必須得到釋放。」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表示,檢察官因王全璋律師代理法輪功學員案件,竟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起訴王律師,實屬明顯違反聯合國1990年《關於律師作用之基本原則》之規定。

中國司法機關不得對律師執業進行任何不當的干涉或處罰,並且應依據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之精神,維護律師人身自由。

她說:「一、法輪功學員之代表律師應在自由、不受威脅的環境下獨立執業。王全璋律師有權為被非法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無罪辯護。王律師行使正當執業權利何罪之有?承審法官應立即釋放王全璋律師。」

「二、承審法官應追查在王全璋律師被非法關押期間對其進行酷刑迫害之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人之民刑事責任,決不寬貸。」

「三、數千萬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大陸遭到非法鎮壓近20年,包括其代理律師亦受到嚴重之政治迫害迄今未歇,我們呼籲王全璋案之承審法官勿參與司法迫害,天理昭彰,報應不爽,懸崖勒馬,回頭是岸。」朱婉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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