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函台大 管中閔1/8就任台大校長

教育部28日正式發出公文,同意管中閔1月8日上任台大校長。台大校方證實,已收到教育部同意管中閔上任的公文。圖為管中閔資料照。(記者楊婕/攝影)
教育部28日正式發出公文,同意管中閔1月8日上任台大校長。台大校方證實,已收到教育部同意管中閔上任的公文。圖為管中閔資料照。(記者楊婕/攝影)

【記者張原彰/綜合報導】

教育部長葉俊榮24日宣布,勉予同意管中閔任台大校長,引各界熱議。教育部28日正式發出公文,同意管中閔1月8日上任台大校長。台大校方證實,已收到教育部同意管中閔上任的公文。

據了解,在教育部火速宣布管中閔任台大校長的隔天,也就是25日,教育部便把正式公文送往台大,台大並安排管中閔在1月8日就任校長。

教育部28日正式發出公文,公文指出,管中閔的台大校長任期一任四年,任期從108年1月8日起至112年1月7日止,就任當天,由教育部常務次長林騰蛟辦理監交;台大校方證實,已收到教育部同意管中閔上任的公文,目前正在安排進行中。

關於日前曾向行政院3度提起訴願,要求台大補正遴選程序瑕疵,教育部稍晚回應,28日已收到行政院訴願決定書,行政院對三件訴願案均作成「訴願不受理」決定。

教育部表示,此次台大校長遴選過程由於相關資訊未充分揭露,造成利益迴避事宜未能在遴選過程適度討論,而遭到質疑遴選結果的公正性,台大及遴委會確實應深切檢討反省。

教育部表示,在衡量遴選瑕疵特性、校務發展公益等情,對大學自主給予最高尊重下作成「勉予聘任」決定同時,也督促台大對遴選過程爭議澈底檢討,並透過校長遴選制度整體檢視與調整,杜絕類似紛爭,以符合當前高教競爭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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