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非洲豬瘟 國際郵包檢疫物可銷毀

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修正案,郵寄或包裹寄遞輸入檢疫物,將予以退運或銷毀。圖為中國豬肉製火腿腸。(中央社)
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修正案,郵寄或包裹寄遞輸入檢疫物,將予以退運或銷毀。圖為中國豬肉製火腿腸。(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爆發非洲豬瘟至今,發生多起攜帶豬肉入境台灣的案例。為防堵相關豬瘟疫情漏洞,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修正案,增訂檢疫物不得以郵寄或包裹寄遞方式輸入;其郵寄或包裹寄遞輸入者,予以退運或銷毀。

提案的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表示,,1997年台爆發口蹄疫,畜產業損失超過2,000億元,在各界的努力下,台灣進行20年的防疫工程,即將在2020年5月從疫區除名;但中國卻在此刻爆發豬瘟疫情,卻又拒絕像台灣通報疫情情況。

邱議瑩說現行的《郵包物品進出通關辦法》,並無具體規範納稅義務人應申報正確貨品,也無法以裁罰遏止違規輸入的行為,有部分民眾心存僥倖,以郵包寄遞方式夾藏檢疫物闖關,恐造成防疫重大缺口。

提案內容也提到,由於電子商務興起,近年跨境電商憑藉低廉、快捷特點,迅速進入世界各地主流消費市場,有鑒於非洲豬瘟疫情持續擴大,鄰近的中國尤為失控,為避免造成防疫漏洞,應嚴加防堵郵包寄送檢疫物情況。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檢疫物不得以郵遞寄送輸入;其以郵遞寄送輸入者,應予以退運、沒入或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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