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非洲豬瘟侵台 私帶肉品最重罰百萬

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持續擴散,立院初審通過,若私自帶肉製品回台,最高罰100萬元。週五將送院會三讀,通過後實施。圖為示意圖。(中央社)
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持續擴散,立院初審通過,若私自帶肉製品回台,最高罰100萬元。週五將送院會三讀,通過後實施。圖為示意圖。(中央社)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持續擴散,為了防堵非洲豬瘟侵台,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1月28日初審通過,入境旅客或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之人員,若沒有事先申請檢疫,私自帶肉製品回台,最低裁罰新台幣1萬元,最高罰100萬元。週五將送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後實施。

農委會防檢局研修《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規定,將現行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者最高罰鍰提升至30萬元。但委員一致認為疫情嚴峻時刻,應調高罰鍰,因此通過修正罰鍰為新台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表示,目前中國大陸的非洲豬瘟處於高峰期,動物傳染病的擴散期大約2至3月,尤其是新的病毒擴散速度更快,目前中國大陸本土幾乎都中鏢,且已擴散至中國邊境地區,台灣處於高風險區域。

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持續擴散,已擴及20省/市/區,達80個案例,顯示疫情嚴峻,傳播至台灣的風險劇增。根據農委會統計,旅客違規自非洲豬瘟或口蹄疫疫區攜帶家畜肉類產品入境,自9月1日至11月25日止,總計裁罰265件,其中以來自中國大陸160件、越南73件最多。

農委會最後呼籲,旅客切勿違規攜帶肉類產品入境,未來最高可能裁罰100萬元,請勿以身試法。

另外,日前有電視台出現介紹中國豬肉製品的內容,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質疑是否觸法,黃金城說,已有掌握,並發文請電視台下架。

邱議瑩認為,應該要發文給所有的媒體,提醒媒體在非洲豬瘟蔓延的情況下,類似這樣的業配新聞,就盡量不要播了,旅遊節目要介紹當地美食,也應加上警語,這樣會比較周延。

至於該如何面對電子商務販賣中國豬肉,黃金城說,在中國裁罰不到,若進入台灣被攔截到就絕對會裁罰;而目前所有電商寄進台灣的商品,都會透過X光攔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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