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守中撤驗票聲請 改提選舉無效之訴

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辦公室發言人詹為元(右 )、律師周國代(左)26日前往台北地院撤回重新驗票 聲請,接下來將提起選舉無效訴訟。(中央社)
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辦公室發言人詹為元(右 )、律師周國代(左)26日前往台北地院撤回重新驗票 聲請,接下來將提起選舉無效訴訟。(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選舉前 (25)日開票結束,代表國民黨參選的丁守中以3,254票些微差距落敗,現任市長柯文哲連任成功。不過丁質疑本次選舉有違公平,向法院聲請重新計票並查封票匭,原訂昨(26)日赴法院繳交保證金428萬餘元,但丁考慮驗票曠日費時,決定撤回重新驗票聲請,改提選舉無效之訴。

台北市長選舉,台北市長柯文哲以58萬820票勝選連任,丁守中則以57萬7,566票居次落選,兩人差距僅3,254票。丁守中得知選舉結果後,向法院遞狀聲請查封台北市全部投票所選舉人名冊及選舉票,並要求重新計票。

不過丁守中的律師與幕僚26日到北院撤回重新計票的聲請,並說因為進入驗票、計票程序曠日廢時,而且最近幾日接到很多人對於中選會違法亂紀、亂無章法的事證及證據資料,接下來會直接按照《選罷法》第118條規定,提起選舉無效之訴。

丁的律師周國代表示,他們現在主要等中選會11月30日公告台北市長當選人後,依照《選罷法》在15天內提起選舉無效之訴,目前正準備日後法庭上要提出的證據,因為他們陸陸續續接到的選民提供的證據非常多,他們也要很慎重的過濾。

依照《選罷法》第118條,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違法,足以影響選舉結果,候選人或檢察官得以提起選舉無效訴訟,法院受理後,必須在6個月內審理終結作出判決,上訴審也是6個月內審結,如果法院為最後判決選舉無效,那麼選舉委員會就必須重新辦理選舉,不過因選舉無效而重選的案例在台灣選舉史上極為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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