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吾高中欠薪 教師集體靜坐抗議
有關報載新北市私立醒吾高級中學傳出積欠部分教師薪資,21日午休用餐時間,教師校內集體靜坐抗議一事。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說明,106年9月7日已經由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獲知該校因債務糾紛,導致無法如期每月發放教師薪資,期間曾針對校方積欠薪資部分召開多次調解會議,亦請教育局針對該校補助款加速撥款時效,以解決薪資拖欠問題。
勞工局表示,雙方最近一次調解會議,係由該校教師陳燕慧等48人,委任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於10月12日對校方未足額給付9月薪資,提出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經於勞工局11月1日召開調解會議,校方同意11月19日給付陳燕慧等48人9月分薪資,調解成立。
勞工局進一步說明,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23條規定,勞資爭議經調解成立者,視為爭議雙方當事人間之契約;當事人一方為工會時,視為當事人間之團體協約。」
第59條規定,「勞資爭議經調解成立或仲裁者,依其內容當事人一方負私法上給付之義務,而不履行其義務時,他方當事人得向該管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並暫免繳裁判費;於聲請強制執行時,並暫免繳執行費。若校方未依調解結果辦理,教師可向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
此外,勞工局也強調,設有勞工權益基金,可補助相關訴訟費用,例如裁判費、強制執行費及律師費,教師如有需求,可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