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消息流竄 立委籲NCC對未查證訊息開罰
九合一選舉進入最後倒數,各種選戰謠言也滿天飛。NCC主委詹婷怡昨(12)日在立法院表示,針對爭議案件,NCC不會介入內容真假認定,但會檢視廣電媒體製播內容是否與事實不符、有無善盡事實查證與滾動式更新,是否損害公共利益,若沒有善盡事實查證責任,將依法處理。
民進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陳其邁日前在電視辯論會上,被指戴耳機參加辯論,涉嫌作弊,事後高雄市選委會證實為假消息,陳其邁本人也召開記者會澄清,但相關訊息仍持續在網路發酵。
立委鄭寶清表示,資訊時代訊息氾濫,媒體常為了搶流量、搶點閱率、搶快,造成對訊息查證不夠確實,即便保證言論自由,但針對不實消息應盡速下架澄清,避免繼續傳播,NCC應盡速處理開罰。
他建議,NCC對於散布假消息有許多武器可用,例如《衛廣法》第 27 條明確要求媒體刊登前必須查證,若有違反NCC可處20萬至200萬元罰鍰,也可停止該節目或廣告,要求NCC對未做到的廣電媒體進行裁罰。
對此,詹婷怡回應說,媒體報導必須落實《廣電三法》的要求,NCC會檢視媒體製播內容是否與事實不符、是否善盡查證、平衡報導、損害公共利益,後續是否做好更正和自律,違者將依法處理。
立委蕭美琴則說,當前全世界都面臨假新聞的威脅,尤其適逢選舉期間,中共網軍用各種訊息戰,對台灣民主結構完整、社會安定帶來很大威脅,美國、歐盟各國在法規建置、整體防護機制更進一步整合時,台灣卻一直落後。且假新聞不只在網路流竄,更在電視媒體播送,她認為NCC有責任進行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