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翻車18死 尤姓司機凌晨交保
台鐵普悠瑪號重大事故,奪走18人性命,187人受傷。針對尤姓司機員,檢方昨晚10點40分,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天凌晨,法院裁定50萬元交保候傳。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對於車內行車相關的機械操作,他的操作手法,還有他的開啟跟關閉,給我們卷內的事證,還有加上車速的佐證,檢察官認為,他的犯罪嫌疑重大,實際上客觀的事證跟他的供述,顯然有一些出入,所以我們認為他有串證之虞。」
據調查,列車進過新馬車站月台的限速是時速65公里,但是普悠瑪進站時速已明顯超過100公里,檢方認為,48歲的尤姓司機員說法不實,還有串證逃亡之虞,法官經4個多小時的漏夜偵訊,裁定尤姓司機50萬元交保候傳。
轉自新唐人電視台
責任編輯:李世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