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震華神父來台奉獻56年 取得身分證做台灣人
瑞士籍神父雷震華投身花蓮逾半世紀,因特殊功勳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22日由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花蓮縣副縣長張垂龍分別頒發國籍許可證、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張垂龍表示,感謝雷神父長年照護偏鄉、關懷弱勢,並誠摯歡迎祝賀成為名符其實的中華民國國民,繼續為在地貢獻一己之力,傳遞愛與溫暖。
86歲的雷神父自民國51年來台傳教,民國53年迄今於花蓮縣秀林鄉和平村、崇德村傳播福音,與原鄉結下不解之緣。為貼近在地風俗民情,他與陳春光神父、沙智勇神父、牧德全神父及李天明神父共同將宗教詩歌編譯為太魯閣族語,使族人易於了解、學習。民國70年間創設「崇和儲蓄互助社」,教導原住民儲蓄觀念,並得以自助互助,改善經濟生活條件。
雷神父除了為原民建立信仰外,同時投入協助偏鄉;他甚至自掏腰包架設簡易自來水設施、代墊村民診療費用等,愛心遍及醫療、經濟及教育等領域,無私奉獻的精神感召許多村民。他也感謝內政部、花蓮縣政府、秀林戶政事務所及移民署花蓮服務站的協助,完成歸化取得國籍及戶籍的心願。
花蓮天主教會花蓮教區崇德天主堂的86歲瑞士籍老神父雷震華(右2),協助深化本土認同及原住民族語保存等,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左2)、花蓮縣副縣長張垂龍(右)22日到天主教會花蓮教區崇德天主堂,分別頒發國籍許可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給雷神父。(花蓮縣政府提供)
陳宗彥表示,「國籍法」在民國105年修正,放寬歸化國籍規定,落實保障新住民權益及延攬優秀外國人才政策,過去「有特殊貢獻」的外國人,僅能申請外僑永久居留證梅花卡,若申請歸化需要放棄原有國籍,但修法後,對於國家有特殊貢獻的外國人,無須放棄原有國籍,也能歸化為中華民國國籍。
居住台灣56年的雷震華對部落族人無私的奉獻及關懷,並堅信自已愛人如己的信仰精神,扶弱濟貧;近年雷震華身體健康每下愈況,並已多年未回瑞士,他表示,在台灣早已融入這塊土地並有深厚感情,秀林鄉儼然是第二故鄉,也有「愛於斯,葬於斯」心願,如今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及戶籍,成為真正的台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