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才成賣身分證? 政院:是取得居留權
蔡政府擬推動僑外生留台數年可入籍的政策,總統府資政陳博志擔心,有學校從賣文憑變成賣「身分證」。對此,行政院發言人Kolas在26日表示,「新經濟移民法」草案從來不曾提到取得身分證,而是獲取永久居留權。
陳博志質疑,一旦產業界需要的人才,國內教育界無法提供時,才需從國外引入;政府目前擬推動僑外生畢業後留台工作幾年就能入籍的政策,但這些僑外生未必是產業所需的人才,弄不好變成跟台生搶工作,他也擔憂恐讓一些辦學不佳的學校從賣文憑改為賣身分證。
Kolas受訪時表示,這樣的說法太扭曲「新經濟移民法」修法的原意,該法從未提到任何來台的新南向學生可以取得身分證,「這樣子的誤解,我們希望不是陳先生的本意,也希望媒體報導的時候可以精準地報導事實」。
她強調,「新經濟移民法」從來不曾提到取得身分證,而是獲取永久居留權,並前草案有幾項前提,首先是台灣雇主有明確需求,意即台灣有勞動力市場需求;其次是該新南向學生畢業後,必須取得相關專業證照;第三點則是對方必須在台灣居留超過5年或7年之久,才可以取得居留權。這是「新經濟移民法」希望廣納各國人才的同時,也提出相關配套,是相對周延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