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道靜坐反修勞基法 黃國昌5立委獲不起訴
時代力量主席黃國昌等5位立委,2018年1月間不滿《勞基法》修法,在總統府前禁制區抗議涉違《集會遊行法》,黃國昌等人也控告警方違法拆帳篷、驅趕,涉犯毀損等罪。台北地檢署昨(5)日認為,黃國昌等人靜坐抗議行為,屬於大法官解釋中的緊急集會,且抗議方式未用暴力也未占用馬路,以罪嫌不足將黃國昌等5名立委不起訴。
今年1月5日立法院召開臨時會審議《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等5人反對修法,晚間前往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靜坐並禁食抗議,警方多次舉牌宣示靜坐違法,時力5立委仍不走,最後被警方強制驅離,並以《集會遊行法》29條命令解散卻不解散理由函送黃等人。
北檢調查,黃國昌等人行為是為了抗議臨時會將審議《勞基法》,根據大法官釋字718號,一般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但若是緊急、偶發性集會則不在此限,且黃等人行為未使用暴力,也沒占用馬路,並未違反《集會遊行法》。
另外,關於黃等人指控警方毀損帳篷等一事,北檢認為,警方主觀認為黃國昌等人違反《集遊法》才會行使公權力拆帳篷,而且未造成黃等人實質受傷,檢方以查無不法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