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水車災情重 公路監理業務可展延申請
中南部受暴雨襲擊,多處積水仍未消退,泡水車災情慘重,交通部公路總局27日表示,泡水車可展延辦理監理業務,包括:泡水車可視車輛報廢或維修等情況,辦理免繳或減少繳納汽車燃料稅。
公路總局表示,因為超大豪雨侵襲台灣,造成部分地區遭受水患災害,為照顧受災民眾權益,提出「因應○八二三超大豪雨災害相關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規定」。
公路總局表示,民眾若有車輛遭到雨災損壞,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之任一項證明文件,需向就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相關監理業務。
包括:「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等業務」、「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者」、「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公路總局表示,這些業務都可展延至108年2月25日前辦理。
公路總局表示,因為水患致車輛受損,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汽車燃料使用費徵到災損前一日;辦理汽車修護者,憑汽車修理廠的證明文件,可按修車日數減免,但須於108年2月25日前提出申請。
公路總局表示,如果受災車輛所有人死亡的車輛繼承過戶或報廢、繳註銷牌照,其交通違規案件免罰、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免繳,辦理汽車繼承過戶者免徵該項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