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長照2.0 勞部擴大照服員就業獎勵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

為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照服工作,舒緩照服人力需求,勞動部21日宣布,擴大照顧服務就業獎勵適用範圍,納入社區式臨時住宿、團體家屋、小規模多機能及提供喘息服務巷弄長照站為失業勞工雇主,並自即日起實施。

勞動部表示,失業勞工符合失業期間連續30日以上或非自願離職等情形,經公立就服機構推介受雇於住宿式、居家服務或社區式照顧機構等單位,從事照顧服務工作連續30日以上、每月薪資不低於每月基本工資,並符合「鼓勵失業勞工受雇照顧服務業作業要點」相關規定,每人可向公立就服機構申請每月補助5,000~7,000元,最高補助18個月、10.8萬元。

勞動部指出,以往失業勞工必須是進入機構式、居家式及社區式照顧服務工作才能獲得補助,但因應長照2.0,以及《長期照顧服務法》第9條訂定多種社區式長照服務型態,勞動部也修正相關補助辦法,擴大將社區式的臨時住宿、團體家屋、小規模多機能及提供喘息服務巷弄長照站,納入就業獎勵適用的雇主範圍。

未來長照機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個人設立、法人附設及團體附設的長照機構,都可向公立就服機構辦理求才登記,經公立就服機構推薦失業勞工進入工作,就可申請獎勵補助。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衛生福利部自2018年起,將照顧服務補助費用,由按服務時數計算改為依服務項目及次數計算,又雇主依《長照法》可合併提供2類以上的照顧服務模式,因此勞動部的補助條件,也修訂為勞工每月所領薪資不低於每月基本工資,即可申請就業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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