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黨產爭議 藍綠交鋒
對於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民進黨立委昨(8)日表示,救國團無論組織、人事或財務全部來自國家,應收歸國有;國民黨團則回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日前才對《黨產條例》做出「釋憲中暫停訴訟」的裁定,黨產會草率「處決」救國團,證明黨產會是追殺政敵的鬥爭工具。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與賴瑞隆8日召開「救國團財產來自國家,56億應歸還人民」記者會,並出示各項歷史資料。鄭運鵬說,過去是以黨領政、黨庫通國庫,因此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應還財於民,把救國團所有資產、經營權回歸政府。
賴瑞隆則拿出國民黨歷史文件說,民國52年國民黨第九次全國黨代表大會的歷史文件紀載,「本黨的青運工作,主要是透過青年反共救國團的一切活動而展開」;此外,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也有文件顯示,「青年反共抗俄救國團屬於政府、本黨與黨團方式領導活動」,證明救國團就是國民黨以黨團來運作的模式。
賴瑞隆也出示國防部所發的資料指出,民國52年救國團加發1個月的年終津貼,是由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發出,顯示從組織、人事、財務上,都證明救國團就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
藍:黨產條例釋憲中 應停止運作
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日前才做出「釋憲中暫停訴訟」的裁定,黨產會的地位處於爭議階段,一個違憲機關憑什麼認定救國團是附隨組織?如果未來確定違憲,對救國團所造成的損失要如何回復?
吳志揚要求,在釋憲案結果公布以前,黨產會應該停止運作,不要再做任何處分,因為目前任何處分都沒有公信力與合法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