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在統治著我們的世界(11-3):家庭篇(下)

 (Ethan Miller/Getty Images)
(Ethan Miller/Getty Images)

文/《九評》編輯部

今天,女權主義派生了形形色色的變異思潮,比如有的主張「個人的事情具有政治意義」,實質是將個人的私生活與個人的事情等同於「政治」,在家庭中掀起「性別戰爭」,有的將男人視作奴役女人的身體與思想的吸血鬼,有的說孩子是女性實現其最大潛能的障礙,將「家庭」歸結為女性受到壓迫的根源所在。

事實上當代女權主義毫不隱瞞其破壞傳統家庭的目的。在當代女權運動領袖中這樣的主張並不鮮見:「結束婚姻體制是女性解放的必要條件」;「不應當允許服務於家庭並計畫成為家庭主婦成為(婦女的)選項」;「不消滅婚姻就無法消滅男女不平等」。

女權運動以「解放」的名義「解決」人類道德敗壞後造成的社會問題,從而變異人的觀念,加劇社會道德敗壞。美國學者修麗特指出,當代女權主義是造成大量單親媽媽家庭的主要因素;女權運動曾極力推動的「無過失離婚法案」實際卻為男人逃避責任提供了方便;女權主義試圖去破壞或者改造原有的家庭結構,而家庭恰恰是廣大婦女應對社會危機的避風港,大多數婦女希望鞏固而不是摧毀家庭。

和女權主義主張相反的是,離婚並沒有為女性帶來她們所期望的自由。有研究指出,女性離婚後陷入貧困的比率高達27%(是男性的3倍)。這也不奇怪,邪靈並不在乎女性「權利」,破壞家庭、敗壞人倫才是其目的。

3)鼓吹同性戀,變異家庭定義

同性戀權利運動從其發端就和共產主義的大力推動分不開。早期空想社會主義者提出了同性戀為人的「自由」選擇。共產主義聲稱要把人類從傳統道德觀念的「束縛」中「解放」。因此在共產主義理論中,性解放包括同性戀「權利」,都屬於人類應該獲得的自由。在「性愛自由」運動中,一大批共產主義者或其同路人也同時鼓吹同性戀「權利」。

19世紀90年代幾位德國社會民主黨領軍人物發起了世界上首次有聲勢的同性戀權利運動。以性學研究者賀西菲爾德(Magnus Hirschfeld)為代表的社會民主黨成員們從理論上論述同性戀行為是「自然的」、「道德的」。1897年賀西菲爾德創立了科學人權委員會(Wissenschaftlich-humanitäres Komitee, WhK),這是世界上第一個同性戀(LGBT)權利組織。他們1897年發起了一場為同性戀行為辯護的運動。1895年英國作家奧斯卡‧王爾德(Oscar Wilde)因和別的男人發生性關係而被指控。德國社會民主黨是當時唯一支持王爾德同性戀「權利」、為其辯護的團體。社會民主黨領袖愛多德‧伯恩斯坦(Eduard Bernstein)主張廢除禁止男人之間發生同性性行為的法律。

最引人注目的例子是本章第四節所述的俄國「十月革命」以後的「性解放」。這場運動中,禁止男人之間發生同性性關係的法律被廢除,蘇俄當時被鼓吹同性戀運動者認為是世界上同性性關係方面「最開明」的國家。

世界上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憲法,是在南非國大黨(African National Congress)當權之後通過的。國大黨為社會黨國際(原第二國際分支)成員,屬於社會主義政黨。支持「同性戀」權利是其一貫政策。

當代美國同性戀運動中第一個同性戀權利組織,是德國移民葛伯(Henry Gerber)受賀西菲爾德創立的科學人權委員會啟發,而於1924年在芝加哥創建的人權學會(Society for Human Rights)。但該組織成立幾個月後就因警察逮捕其成員而解散。1950年,美國第一個有影響力的同性戀權利組織麥塔辛協會(Mattachine Society)成立。該組織由美國共產黨員哈利‧海依(Harry Hay)發起,成立於海依在洛杉磯的家中。該組織隨後擴展到其他地區,並出版刊物。

1957年,動物學家胡克(Everlyn Hooker)發表研究報告,通過心理測試,提出同性戀者心理狀態和普通人無差別。這項研究結果後來成為證明同性戀行為「正常」的最主要的「科學依據」。一位麥塔辛協會成員與胡克密切交往,並說服她通過研究支持同性戀,促成了這項研究。研究對象並非隨機選取,而是都來自麥塔辛協會成員。這一點成為其研究遭批評的原因之一。

20世紀60年代,隨著性解放和嬉皮士運動對人們傳統觀念的衝擊,同性戀權利運動逐漸公開化。1971年,女權組織「全國婦女組織」(NOW)成為第一個支持同性戀(LGBT)權利的大組織。

1974年,美國精神病學會以胡克的研究報告為最主要的支持論據,決定不再把同性戀視作心理疾病。學會為此表決時,有39%的人反對此舉。換言之,這項決議本身遠非如一般人認為的出自科學界的一致認同。

胡克及其後續研究者選用了所謂的「適應性」(adjustment)測試結果,作為衡量同性戀者心理狀態的標準──通俗地說,如果一個人能夠適應社會,能保持自尊和良好的人際關係,在正常社會生活中沒有任何心理障礙,就判定其心理正常。羅伯特‧金尼(Robert L. Kinney, III)博士2015年在醫學期刊Lincore上刊文指出,胡克選定的這個「適應性」標準的問題在於,有很多種心理疾病患者,如果用「適應性」(adjustment)測試作為衡量標準,會誤判他們屬於心理「正常」。比如,有一種心理異常的疾病(xenomelia),患者有強烈的願望希望截除自己的某個健康肢體(比如一條腿)。如同某些同性戀者認為自己長了錯誤的性器官,這種xenomelia患者也強烈相信某個肢體不屬於自己。這種病人完全能夠適應社會,保持自尊和良好的人際關係,在正常社會生活中沒有任何心理障礙。他們甚至一旦實施肢體截除手術後,就能從中獲得快感,並認為「生活質量得到改善」。

金尼還列舉了其它心理疾病,比如有種心理異常患者喜歡吃塑料,並從中得到滿足感;另一些患者有傷害自己身體的強烈慾望(但不是自殺)等等。這些患者都具有良好的社會「適應性」,多數人甚至有大學以上學歷,然而這卻屬於心理學界公認的心理異常。金尼更指出,事實上選定「適應性」標準來判斷心理異常,是邏輯上的循環論證。

許多研究證實同性戀人群中罹患艾滋病、自殺、吸毒的比率都顯著的比一般人群高,即使在同性「婚姻」早已合法化的國家(如丹麥)也是如此。男同性戀人群艾滋病和梅毒的患病率是正常人群的38~109倍。在上世紀90年代艾滋病治療出現突破進展之前,同性戀人群平均壽命甚至比總人口平均壽命低8~20年。這些事實也說明同性戀並不像人們鼓吹的那麼「正常」。

隨著同性戀權利運動聲勢浩大,「歧視同性戀」(homophobia)成為一個殺傷力極強的「政治正確」帽子,堅持同性戀屬於精神疾病這一觀點的專家被邊緣化。而另一方面,相當數量的同性戀者取得心理學、精神病學專業學位,成為同性戀心理學「研究專家」。如今被廣泛引用的支持同性戀行為「正常」的「科學報告」,是2009年美國精神病學會指定一個工作小組撰寫的研究綜述(「Report of the Task Force on Appropriate Therapeutic Responses to Sexual Orientation」)。金尼指出,該工作小組七人中,包括主席在內的六人本身就是同性戀或雙性戀者,因此從科學角度說,工作小組的立場並非中立。已故的全國同性戀研究和治療學會主席約瑟夫‧尼古拉希(Joseph Nicolosi)披露,當時申請加入小組工作的還有非常有資格的專家,但他們屬於學術上支持用治療方法矯正同性戀行為的一派,因此全部被拒絕參與。前任美國精神病學會主席尼古拉斯‧卡明斯(Nicholas Cummings)公開譴責學會內政治壓倒科學,鼓吹同性戀權利運動的極端自由派操縱了學會。

如今,被同性戀心理「專家」以及同性戀運動推崇的「適應性」標準,也被美國精神病學會廣泛用來衡量其它性心理異常疾病。比如按照美國精神病學會的治療手冊,衡量戀童癖精神異常的標準是:如果一個成年人見到兒童就會產生無法控制的強烈性慾望或性幻想,但是沒有實施這樣的行為,如果本人對這種心理狀態沒有心理障礙,內心不感到愧疚、可恥以及有精神壓力,這就屬於「正常」的戀童癖性傾向,不算作戀童癖心理異常。相反,如果患者對自己的心理狀態有內心糾結、有羞恥感和心理壓力,則被視作戀童癖心理異常患者。值得注意的是,這樣的所謂人類心理診斷標準,完全和人類的普世價值背道而馳,人對敗壞行為有正常的羞恥感和道德內疚感被視作有心理疾病,卻把變異和敗壞當作正常。既然這個「適應性」標準,已經使同性戀行為和「婚姻」合法,那麼魔鬼的下一步,推動戀童癖行為合法化,並不遙遠。(未完,下週一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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