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薪水不足12個月 全教產籲教部落實薪資承諾
針對代理教師薪水爭議,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26日表示,目前國中小學的代理老師有1萬7,036人,但許多代理老師的薪水卻只有10到11個月薪水,如此不穩定的工作薪水,也會連帶影響在學學生的受教權,呼籲教育部能落實代理教師應有12個月薪資承諾。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黃耀南表示,除了教育部主管的國立高中職與金門縣之外,其他各縣市代理教師聘期均不滿1年,薪水也隨聘期只核發10至11個月,雖然教育部2017年發函說明代理教師聘期,建議地方政府朝支給完整年薪方向規劃,並與各縣市政府召開多次會議,但各縣市政府仍以經費不足的理由,維持現有的薪資。
全教產表示,專任教師員額逐年被聘任代理教師取代,從97學年度的6.28%,到106學年度已經達12.07%,104學年度甚至一度來到12.40%,專任教師的額度逐年減少。
全教產呼籲,各縣市政府正視教師的工作權、孩子的受教權,落實對教育的承諾,教育部應該落實代理教師應有12個月薪資承諾,即使目前財源無法立即到位,仍要補足兼任行政職及導師的代理教師應有12個月的薪資,以免造成暑假學校人力不足的缺口。